破坏或私用公用水源恐涉刑责 市府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破坏或私用公用水源恐涉刑责,台中市府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台中市政府提供)
因应全省枯水期,台中市政府建设局配合中央限水政策,自去年12月封铅各大公共场所水表。近期疑似有民众擅自拆开绿园道封条,使用自来水浇灌、洗车,建设局呼吁,该行为已触犯《台中市公园及行道树管理自治条例》,涉及刑事责任,建设局已着手查明行为人,若属实将依规裁处,提醒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建设局长陈大田说,市府配合台湾自来水公司,自109年12月起公告通知于各大公共场所限制自来水使用,并于水表封上铅条限水;因此目前台中市公园、园道及绿地已禁止使用自来水浇灌,改由抽取溪水、水资源回收中心回收水及建筑工程地下水等替代水源,并以水车载运方式进行浇灌作业。
陈大田表示,自来水公司也已将供应公园、园道及绿地的自来水水表封上铅条禁止使用。针对民众擅自破坏水表铅封并使用公共水源的行为,已违反《台中市公园及行道树管理自治条例》第13条第1项第9项规定「倾倒废土、破坏景观、损坏草坪或公园设施」可依规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