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理论获青睐 经济学奖落美名校教授
诺贝尔评审委员会说,英美学者哈特(Oliver Hart)和芬兰学者荷姆斯壮(Bengt Holmstrom),今天以契约理论的贡献获颁诺贝尔经济学奖。
评审委员会说:「今年桂冠得主研究契约理论,在契约设计方面分析多元议题上包罗周延的架构,例如高层主管的绩效薪酬和保险的自付额与共付额,以及公营事业活动的民营化等。」
评审委员会说:「哈特和荷姆斯壮创造出这套新的理论工具,对了解现实生活契约和制度,以及契约设计潜藏的缺陷很有助益。」
评审委员会说,他们的突破性贡献为许多领域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奠定知识基础」,从破产立法到政治宪制不一而足。
诺贝尔经济学奖于1968年设立,2位学者也将共享800万瑞典克朗(约新台币2940万元)奖金。
1948年出生的哈特是美国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经济学教授,荷姆斯则是麻省理工学院(MIT)经济与管理学教授。
哈特在1980年代中期为新的契约理论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即处理不完全契约的重要事例。
哈特对不完全契约的发现,为企业所有权和支配管理带来新的方向,且给若干经济学领域和政治学及法律带来重大影响。
在我们探讨某些问题时,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例如哪些公司应该合并,债务和股权融资的适当搭配,以及学校或监狱等机构该为私有或公有。
荷姆斯壮的研究有助高层主管制订契约。
荷姆斯壮1970年代的研究显示,委任人(例如公司股东)应该为代理人(公司执行长)设计出最佳契约。
荷姆斯壮的资讯性原则明确陈述,这份契约该如何将代理人的薪酬与绩效相关资讯做连结,以及如何谨慎权衡风险和诱因。
荷姆斯壮在最新的研究中归纳这些结果后,做出更实际的设定,换句话说:员工不只得到薪酬奖励,反而还有潜在晋升机会;代理人费工夫在处理许多任务上,委任人只观察到部分面相的表现等
在诺贝尔奖各个奖项中,经济学奖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1968年由瑞典中央银行设立,其余奖项则是由瑞典发明家兼慈善家诺贝尔(Alfred Nobel)于1895年设立。
诺贝尔经济学奖是今年颁发的第5个奖项,医学奖、物理学奖、化学奖和和平奖得主已于上周公布,文学奖得主将于13日揭晓。(译者:中央社刘文瑜)10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