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赌、打假球 最重处7年徒刑

立法院13日院会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增订条文,国民党立委拿出手板在议场内合影并高喊「运动加油,台湾加油」。(姚志平摄)

中华队在世界12强棒球赛夺冠,掀起全台棒球热潮,为遏止签赌、打假球歪风,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未来以强暴、胁迫、诈术、利诱等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标的运动赛事公平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并科1000万元至3000万元罚金。

《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增订第7条之1、第7条之2及第7条之3条文,修法重点包括规范国营企业经营运动团队时应注意性别平权、将政府辅导与补助运动员工会、团体成立法制化、重罚打假球刑责跟罚金,并扩大到运彩没开盘的赛事。

其中,为防止赌博介入运动领域,三读条文明定,以强暴、胁迫、诈术、利诱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运动竞技赛事公平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并2000万元至5000万元罚金。

而规范的运动竞技赛事范围,包含职业运动联盟举办职业运动赛事、特定体育团体举办的企业联赛、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与运动产业发展有关的重要运动竞技赛事。

台湾过去在中华职棒5度传出假球案重创国内棒球界,毁了包含曹锦辉、张志家、陈致远等超过百位球星,但法院的判决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导致始终无法杜绝地下黑手伸进棒坛。

国内篮坛也在2023年惊传SBL超过10位球员与教练涉入签赌、打假球案,事后分别遭到球团开除,目前检调正在调查中。

体坛人士认为,随着中华队勇夺世界12强棒球赛、U12亚洲少棒锦标赛冠军,全国掀起棒球热,立院昨日打铁趁热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明订刑责罚金,盼球员洁身自爱,别再伤害球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