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棋社内徒手偷法斗 北市男子遭判罚3000元

北市一名郑姓男子,在2022年11月26日,下午六点半,「东兴桥棋社」内,徒手窃取刘姓女子的一只法国斗牛犬,得手后逃逸。台北地方法院依窃盗罪判处罚金3000元,得易服劳役。(非新闻内法斗,示意图 :shutterstock/达志)

北市一名郑姓男子,在2022年11月26日,下午六点半,「东兴桥棋社」内,徒手窃取刘姓女子的一只法国斗牛犬,得手后逃逸。台北地方法院依窃盗罪判处罚金3000元,得易服劳役。

检方调查,北市一名郑姓男子,在2022年11月26日,下午六点半,「东兴桥棋社」内,徒手窃取刘姓女子的一只法国斗牛犬,得手后逃逸。

郑男在侦查中否认犯罪,辩称已将法斗还给刘女。但检察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及根据刘女陈述,认定有犯罪,依法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郑男坦承犯行且将法斗归还,法官审酌他小学毕业的智识程度,自述入监前从事人力派遣工作,月薪约2万元,无需扶养之人,患有高血压之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判处罚金3000元,并得易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