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权 沈伯洋专权式修法
(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湾作为一个民主社会,向来以言论自由与法治自豪。然而,近来民进党政府提出的立法措施,却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人身自由与法律公正性的质疑。特别是针对立法委员的迁徙自由,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未经民意广泛讨论的「专权式」修法。
根据最新的民调,超过58%的台湾民众对目前政府推动的跨海迁徙法规持怀疑态度。这显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正逐步下降。民进党立委沈伯洋等人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要求立法委员若参与秘密会议者,前往中国必须事先申报。此举虽看似增进透明度,实则潜藏着过度监控与人权侵害的风险。
首先,该提案经由党内讨论后,即由民进党压倒性的议会多数送回程序委员会,此举被外界解读为内部意见不一,甚至是党内权力的拉锯。其中,民众党立委陈昭姿在社交媒体上指出,若通过此法案,立委既要监督行政权,又要接受行政权的审查,这明显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立法应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非创造机会让行政权介入立法及司法权的自主性。
再者,赖瑞隆版本的提案强调立法院的自主性,提倡立委报备而非接受行政机关审查。这在理念上与沈伯洋的提案大相径庭,显示出党内对于如何处理立委迁徙自由的意见分歧。立委的国际交流,本应是立法机构自律与透明的象征,却被扭曲为行政机关的审查对象。
据报导,若按沈伯洋的版本修法,那么即使是司法院长前往中国,也需送交联审会审查。这种做法不仅不尊重专业与职权分隔,也可能引发国际间对台湾司法独立性的质疑。当立法与司法人员的国际活动受到如此程度的行政干预时,必然会对台湾的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政府若对立委进行出境审查与限制,将严重影响立法院的独立性和效能。根据统计,过去5年有超过35%的立法提案和国际交流活动来自于立委的个人努力和国际网络,这种自由不应受到不必要的政府干预。
总结来说,立法应当反映民意,保障基本人权,而非成为政府扩权的工具。政府必须重新考虑其对于立法委员迁徙自由的限制措施,并开展更广泛的社会对话,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如果不能达成这一点,那么提出的任何法律都是对民主原则的背叛,并侵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作者为退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