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營業員當心!代管存摺又下單 金管會已開罰4起案例

金管会呼吁,券商营业员若代管客户存折甚至为其下单,都是违法行为。图/本报资料照片

证券商营业员要小心了,不能因为下单方便的理由,就接受客户的建议代保管客户的存折,甚至代为下单。金管会今日公布统计,从111年迄今,证期局已透过金检,发现4起这类违规事项,其中二件已给予处罚公司48万元罚锾,及停职营业员处分。

证期局所发现的上述案例,都不是营业员要客户交付存折,而是投资人为了方便,或是和营业员下单很久,就直接要营业员对其存折代为保管。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说明,在上述案例,营业员虽然没有挪用,但是这种代管作法,已经不符规定,而且,倘若为客户下单,而又产生重大损失,就会有纠纷,因此呼吁营业员不能因为和客户关系好,就帮其代管存折,甚至下单。

由于今年又新发现二起这类案例,金管会今日特别呼吁请投资人勿将证券交易帐户的存折、印鉴,或电子交易凭证、帐号密码或投资资金交给营业员,以避免衍生非法代操或其他交易纠纷。

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说明,已对111年3月11 日的案例,罚锾48万元,并对保管存折的业务员、营业员停职2个月;112年2月12日的案情,则是营业员不只保管存折,而且还违规使用客户笔电,帮客户下单,对此金管会罚锾公司48万元、停职营业员6个月。

至于今年发生的新案例,黄厚铭说明,分别在3月和4月连续发生,3月27日为保管客户存折,和其密码为其下单,公司罚30万元,4月26日也是保管存折,甚至保管空白委托书,对此处罚公司54万元、停职2个月,也是罚金最高的一起。

证期局指出,在证交法修法之后,罚锾金额30万至600万元以下,至于营业员,虽然目前都是停职处分,但重的话,甚至最重可以解职。部分投资人为了方便或与营业员有私人情谊,将证券交易帐户的存折、印鉴及帐号密码等交易凭证与资讯交付营业员,或将投资资金以现金提供营业员或汇款至营业员帐户,透过营业员帐户进行有价证券交易,产生不当盈利保证或隐瞒亏损事实,造成投资人与营业员间之纠纷。

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金管会除于发现营业员有违规保管客户的存折、印鉴,或电子交易凭证、帐号密码或投资资金等时,依规对证券商及营业员进行处分外,并呼吁投资人应了解证券商营业员不得保管投资人证券交易帐户的存折及印鉴,且勿将投资资金交付营业员代为买卖有价证券,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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