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二軍求償案 最高院發回 認為時效調查不清

RCA第二波求偿案最高法院昨宣判发回更审,受害工人与劳团表达不满。记者许正宏/摄影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没有分别针对A(死者家属)、B(患病者)、C(未罹病)组,各自计算损害发生至提告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点,判断是否已罹于时效,就认定各组不是「权利睡眠者」,判决过于速断。

最高法院指出,RCA一军起诉求偿者于审理期间,经环保署等机关函送资料、鉴定证人等专家到法庭证述,至二○一四年十二月言词辩论终结,似已公开揭示化学物质资料,障碍事实已被排除,二军起诉或追加诉讼时间点则有待调查厘清,RCA等公司上诉有理由,废弃发回更审。

至于RCA员工关怀协会认为糖尿病、高血脂与污染物存有因果关系,且二审审酌金额过低上诉,再请求RCA等公司赔偿八亿余元无理由,判决驳回。

协会理事长杜津珠表示,判决令人失望,会用「永不妥协」的精神继续奋战。律师团代表林永颂指出,最高法院法官帮助非法滥权的跨国企业,令人感到不齿。

第二波于二○一六五月九日起诉的受害人及家属被称为二军,一审判决一一一五人获赔廿三亿余元,二审改判赔十六亿余元,昨被最高法院废弃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