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PO网抓「偷拍狼」 「没证据又没马赛克」怒:公审吗?
▲有网友在脸书社团贴出影片,指新竹某家大型购物中心出现偷拍狼。(图/翻摄新竹爆料公社)
有网友在脸书社团贴出影片,直指新竹某家大型购物中心有「偷拍狼」,画面中一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纸袋佯装购物,疑似以纸袋靠近女子的短裙下方偷拍裙底风光。网友还说,「影片中男子在不同天都拿着相同购物袋,故意靠近女生裙底,让人很好奇袋子内究竟有什么?」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影片虽有短暂拍到纸袋内,却没发现有摄影工具,也让其他网友质疑,「没抓到他偷拍证据,却给他你偷拍他的证据」,根据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被害人或民众报案,提醒民众遇到疑似偷拍应先报警,单从公布的画面难以证实男子有偷拍行为,也可能因为迳自公布影片引发纠纷。有热心网友在脸书「新竹爆料公社」PO出2段影片,指新竹某大型购物中心疑似出现「偷拍狼」,原PO表示,「两部影片是不同天,手上袋子却相同,手法一样都是拿着袋子故意靠近裙底,女生逛街要注意一下,请问这是谁的亲友来认领一下」,由于影片中并未替当事人打赛克,更该名男子偷拍的实际证据,虽是好意提醒民众,但却引起网友讨论「没证据就PO这种文?你觉得可疑应该当下直接报警查看他那可疑的袋子。个资法跟污辱罪什么的,你这会儿上网要公审疑似变态的正义感会让你吃不完兜着走哦!」,网友也纷纷提醒版主「到时候被告妨害名誉的机率颇大喔」、「没抓到他偷拍证据,却给他你偷拍他的证据」。
而原PO也在事后将影片下架、补上马赛克的照片并表示,「凡事讲证据这当然,有些柜位柜都知道这号人物了,因为已经不止一次,影片应该很明显,如果当事人有什么想法欢迎联系。此文是代PO ,谢谢各位提醒,如我在场我会直接搜证报警,他能偷拍,拍回去没毛病,如果对我提出什么也是我个人的事,这文用意就是公布这种偷拍的啊」。
新竹市警察局指出,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接到报案,由于妨害秘密罪必须查扣到偷拍影像画面,才能够证明男子有偷拍行为,光凭网友贴的影片,从画面上来看非常难证明男子有偷拍的行为,也呼吁受害者或是相关人证可以尽快前往警局报案。同时提醒民众若是发现遭他人偷拍,除了当场喝止并且寻求帮忙、报警处理外,千万别急着要求对方将手机内的照片删除,以免证据无法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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