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台湾」却沦诈团成员? 衰男挨告傻眼揭真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越南籍男子阿荣(化名)曾来台工作,他在2019年4月出境离开,并将邮局提款卡交给同事,请同事帮忙领取退税款,没想到2023年6月间他的帐户竟被诈骗集团拿去使用,他也因此挨告。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经查证确认阿荣确实只有把提款卡交给同事,加上查无具体事证可以证明他有帮助诈团的行为,最终裁定无罪。

▲阿荣离开台湾之前,将提款卡交给同事请对方帮忙处理事情,没想到却被卷入诈骗案件。(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检方在判决书中主张,阿荣将自己的邮局帐户存折、提款卡及密码提供给诈团成员使用,接着由诈团成员在2023年6月间向受害者佯称可以投资黄金获利,导致受害者被骗汇款1万元,而且钱一汇入阿荣的帐户就立刻被提领一空,因而认定阿荣涉犯帮助洗钱等罪嫌,于是依法将他起诉。

阿荣则辩称,他在2019年4月就出境了,直到2023年11月才再次入境台湾,离开前他将邮局提款卡交给同事,请同事帮忙代为提领退税款,他真的没有帮助诈团诈欺、洗钱的意图。

桃园地院法官表示,经查证,阿荣所说的出入境时间与入出国日期纪录、入出境资料、护照及居留资料等证据相符,阿荣的同事也的确在2019年8、9月间帮忙提领过退税款,在两人的对话纪录中,阿荣曾与同事明确讨论过退税款的领取事宜。

此外,阿荣在2023年9月间曾询问同事提款卡是否还在,并叮嘱不要交给别人,同事回答「要找找看」;同年11月他再度询问提款卡的事情,同事表明没有留着提款卡了,还要求他在台湾办一张新的使用。

法官认为,从现有证据看来,阿荣并没有将邮局帐户资料提供给诈团成员使用,仅交给同事代为处理退税款,因此难认他有帮助诈欺及洗钱犯罪的故意,加上本案也没有其他具体事证足以证明他有参与犯罪的行为,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