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預告期滿 400正反意見待凝共識
卫生福利部预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昨天是预告期最后1天。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卫生福利部预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昨天是预告期最后1天。国民健康署长吴昭军今天说,过去60天收集到逾400件正反意见主张,待整理内容及举行专家会议,拚尽速送入行政院。
台湾早在民国93年举行代理孕母公民会议,以不禁止、有条件开放为共识,举行20次以上会议,但社会难达共识。近年部分民间团体建议开放未婚女性及同性配偶施行人工生殖,再次历经20次专家会议,国健署今年2月27日及3月28日举行2场公听会。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5月14日起预告,修正重点包含,受术夫妻修正为受术配偶,增订受术未婚女性、受术异性伴侣、女性受术者、委托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务机构、代孕定型化契约及代孕子女用词定义;增列代理孕母、受术配偶及受术未婚女性权益保障。
吴昭军今天上午告诉中央社记者,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60天预告期满,期间收集到400多件意见回复,相较过去烟害防治法修正草案预告期收集意见回复千件,「不确定多的定义,怎样算多」。他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意见回复确实不少,仍待时间整理内容。
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开始预告之际,吴昭军曾告诉媒体,若意见较多,就需花时间凝聚共识,才能举行专家会议,重新检视法规条文。如今预告期满,他说,暂时无法提供外界举行专家会议与草案送入行政院的时程规划,但承诺将以最快速度进行。
针对外界关注的「代理孕母」议题,草案增订代孕条件为设籍台湾、年满20岁至40岁、有足月怀孕生产经验者,以终身1次活产为限,但禁止商业目的;以诈欺或胁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托配偶共同签订代孕契约,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属告诉乃论。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预告期间,妇团曾公开发表声明批评政府无法承诺避免儿童亲权归属争议等就纳代理孕母,不顾专家团体意见,要求草案应删除代孕相关条文;另一方面,国内生殖中心公布调查显示,逾7成支持同性配偶适用人工生殖,75%支持有配套开放代理孕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