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总处正名「防灾假」 多放不用补班课
过去大家称台风时停班停课为「台风假」,但近来还包括豪大雨等天然灾害也会停班课,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黄富源5日表示,未来将正名为「防灾假」;至于日前讨论,若放了假却无风无雨,该不该补上班上课,经过人事行政总处与地方县市讨论后,决定防灾假维持现制,多放「不用补」。
黄富源(左图/记者周佩虹摄)说,主要是这个假是要让民众去「防灾」,过去的台风假是媒体给的,好像一有台风就应该放假,但事实上并没有这个名称,而台风假也没办法包括水灾、地震、豪大雨等天然灾害。
至于如果放错假或停班课是否需要补上班上课,黄富源强调,如果台风假是交由地方首长来做决定,那是否补班课也是交由地方首长来决定,而由于在讨论过程,多数县市都认为如果停班课后,还要再去考虑是否补班补课将「徒增困扰」,因此就照多数人的意见,维持现状,不考虑补班补课。
此外,由于考量现行「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已有相关规定,供各地方政府决策之弹性应变空间,为符合因地制宜,暂时不将短时强降雨纳入天然灾害停班停课通报基准,未来将再视实际执行情形通盘研议。
人事总处曾于7月27日邀集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交通部中央气象局等专业机关及各地方政府,研商「将短时强降雨纳入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通报作业机制相关事宜」会议。
会中交通部、中央气象局等机关表示,目前对于短时强降雨之气象预报技术仍非常有限,而各县市政府排水系统、交通、地形地貌不一,订定统一之短时强降雨基准有其困难。加上会后汇整各地方政府意见,大多建议暂时不需要将短时强降雨纳入通报基准。
因此,人事总处决定,未来如果发生短时强降雨,各地方政府可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第2条第2款及第7条等相关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停班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