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也可赚离岸风电收益 李长庚提建议
虽然现在也有厂商以出售太阳能板方式,让一般民众也能参与电厂投资,但李长庚表示,这种小规模个案可以单独、个别出售,但离岸风电一案投资规模都是1,000亿元以上,若能透过证券化过程、并以证交所的平台交易,才可公开透明、并可以作大,也才能长久。
现行金管会主管的金融资产证券化,主要以债权为证券化标的,如银行的消金或企金授信、信用卡循环信用余额等作为证券化的来源,有稳定的收益作为投资人的利息收入,近年也极少个案发行,金管会也正在检讨证券化相关法规。
先前外界都在谈离岸风电电场若开发完成、顺利发电后,即可将发电收入证券化,再募集新的资金去投资新的电场,但李长庚的建议是再提早,将来台开发离岸风电电场的外商股权,作为证券化的标的,背后是以预先签订的20年售电合约作未来稳定收益的来源,外商也能筹得更多资金,再去开发其他电案,提高投资意愿。
但这种股权证券化,李长庚说必须要修法,难度极高,但既然这是政府的重大能源政策,应集思广议,让全民都可参与离岸风电的投资,让国家的重大能源政策更顺利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