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论坛》台湾实施碳费或碳税是个大难题(张雅筑)

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提出,因应CBAM的冲击,台湾若仅实施碳费,其实不具任何有效性,因为台湾不是UNFCCC(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的缔约国,所订定的碳交易机制可能不被国际认可,故可能无法避免厂商出口到他国而被课税。(新华社)

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迁大会于2021年11月12日闭幕,COP 26(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26)签订全球一体的碳排放市场协议,让碳权交易市场扩大企业减碳规模。现在各国纷纷提出碳税,面对各国订定的碳税,台湾在利益条件下未来将实施碳费或碳税,的确出现了大难题。

全球碳计划(Global Carbon Project)报告中指出2020年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为319.8亿吨,各国实施抗疫封锁措施造成经济停滞而导致碳排下降19亿吨,降幅达5.4%。该机构预测今年(2021年)的碳排将升4.9%,预计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将达到364亿吨。依巴黎协定(Paris Agreement)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工业革命前摄氏1.5度,可减缓地球暖化程度,在2030年前碳排减少0.5度,以2050年净零碳排为目标。

多数国家已订定碳排放的相关规定,以欧盟来说为了在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在今年7月正式提出「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预计在2023年起先试行,2026年起正式要求五项商品之进口商,依产品的碳含量购买凭证。今年10月因应欧盟CBAM机制,在立法院的专题报告中,财政部和环保署取得共识,初步以碳费为主,暂时不课碳税,以免发生有重复课征情况。

环境卫生及毒物管理处处长蔡玲仪指出,碳税以台湾来说,意即能源税,碳费则是会专款专用,用以推动温室气体减量,低碳工作等,两者法律依据与用途均有所不同。同月立法院也修正《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为《气候变迁因应法》草案,订定温室气体长期减量目标为2050年净零排放,并提升气候治理层级,气候变迁调适专章。

另外金管会也提到国际间碳权交易需配合国家整体规划,并兼顾低碳转型及产业发展。然而,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提出,因应CBAM的冲击,台湾若仅实施碳费,其实不具任何有效性,因为台湾不是UNFCCC(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的缔约国,所订定的碳交易机制可能不被国际认可,故可能无法避免厂商出口到他国而被课税,所以对降低碳排放可能不具任何意义。

依国际能源总署公布台湾在2019年能源使用的碳排放总量为2.56亿公吨,占全球排放总量的0.76%,全球排名第22位,每人平均排放量为10.77公吨,全球排名第19位,其中能源产业、工业、运输,三大项目占全台逾8成的碳排量。在种种的因素下,净零排放和订定有效的碳价是必然的,如何维持台湾产业竞争力避免落后他国,应严格订定《气候变迁调适法》来达成净零排放,并进一步的管制温室气体减量措施。

Greenpeace期待碳定价能达到有效减碳,并使用基金扩大到地方,为中央与地方开辟更多协助空间,帮助台湾达到净零排放目标。

(作者为世新大学经济系学生、世新产业经济研究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