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老董惨变盘子!砸2200万买清代供瓶 鉴定竟是35万仿品
▲桃园某光电老董遭古董掮客及艺术行负责人联手诈骗2000万元。(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吴佩蓁/桃园报导
桃园一家上市科技公司陈姓老董,2018年向许姓古董掮客及王姓艺术行负责人购买古董,豪砸2200万元买下一对清代供瓶,事后委请鉴价公司鉴定却发现是仿古品,仅价值35万元,陈姓老董才惊觉上当受骗,气炸提告许、王2人诈欺并求偿2千万元。民事部分,桃园地院判决许、王应连带给付陈姓老董1965万元。
据悉,陈姓老董是某上市光电科技公司创办人,平常就爱好收集古董。判决指出,陈姓老董主张,2017年间,许男以假名接近他,隔年许男与王姓艺术行负责人向他佯称手上有一批明清古董,包括供瓶1对、金刚萨埵1尊、佛陀1尊、佛坐像2尊,可摆放在陈姓老董办公室展示供销售。
同年月11日,许、王将上述仿古品运到陈姓老董办公室,王男提供其制作不实内容之明细表,再加上王男名片上印有「敦煌石窟艺术」及佛像等字样,陈姓老董不疑有他就以2200万元买下一对清代供瓶,直到2018年9月陈姓老董委请鉴价公司进行鉴定,才知该供瓶为现代制作的仿古品,仅值35万元,愤而对许、王提告诈欺并诉请损害赔偿。
王男辩称,当初刑事审判所委托的鉴价公司杨姓负责人不具鉴定专业,其所做的鉴定报告及证词不足采信。王男主张他确实是经营文物买卖,但他并未以其骨董专业知识之背景、经历取信于陈姓老董,也未游说陈姓老董购买供瓶。
另外,王男辩称许男虽然有交付1000万元给他,但那是许男积欠他的茶叶款项,并非诈骗陈姓老董所获得金钱之分配,否认与许男共同诈骗原告。许男则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亦未提出书状作何声明或陈述。
刑事部分,王、许被依诈欺取财罪起诉,王男案经一审、上诉高院、又向高院声请再审,均遭驳回,判处有期徒刑2年定谳;许男则因该案通缉中。
民事部分,桃园地院审理认为,许、王二人交付给陈姓老董的供瓶,经过鉴定并无二人所称之价值2200万元,但因陈姓老董交付之2200万元,其中1张200万元支票因刑事判决没收,因此款项未支出,认定许王诈骗陈姓老董2000万元,扣除鉴定价35万元,原告之损害金额应为1965万元,判决许、王2人应连带给付陈姓老董196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