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販賣名牌仿冒品!女營業地點搜出846件仿品 賠30萬元獲宣告緩刑
基隆市蔡姓女子在网路意图贩卖仿冒的Nike、adidas商品,基隆地方法院简易庭判拘役50天。检方上诉,指蔡女侵害多家国际知名品牌权益,原审刑度过轻。基隆地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原审量刑适当,驳回上诉;另因蔡女判决后与业者达成调解,共赔偿30万元,宣告缓刑2年,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30多岁蔡女在2021年9月30日起,在脸书社团公开刊登贩售仿冒名牌商标商品。警员网路巡逻发现订价不寻常,佯称顾客以246元(含运费60元)购买冒名牌商标上衣1件,收到商品确认仿品,2022年3月3日持基隆地院核发的搜索票,到蔡女营业地点搜索后,查获17箱共846件仿冒商品。
检方侦查后,依违反商标法「透过网路贩卖侵害商标权商品」罪名起诉,声请迳以简易判决处刑。基隆地院审理后,指警员是为查缉仿冒品佯装购买,因此蔡女贩卖行为仅止未遂,改认蔡女犯商标法意图贩卖而透过网路方式陈列侵害商标权之商品罪,去年8月间宣判,处蔡女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检察官依告诉人阿迪达斯公司请求上诉,指蔡女侵害商品涉及多家国际知名品牌,数量达846件,原审刑度尚有加重余地。
基隆地院合议庭审理时,莅庭公诉检察官指参酌蔡女与告诉人阿迪达斯公司、埃尔梅斯国际委任共同诉讼复代理人,双方已在去年11月7日成立调解,约定蔡女分期给付赔偿告诉人共30万元,请求给予蔡女缓刑机会。
法官指出,原审判决就科刑部分已说明审酌事由,并无滥用权限或违法情事,刑度与被告犯罪情节相衡也属适当,合议庭自当予以尊重。原审判决后,蔡女与告诉人达成调解,允诺分期赔偿,认对宣告蔡女缓刑,可给予自新机会,也无动摇原审量刑余地,检察官就「刑」的部分上诉无理由,应予驳回。
蔡姓女子在网路意图贩卖仿冒的ADIDAS等品牌商品,事后赔偿达成调解。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判蔡女拘役50天。缓刑2年。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