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事法》涂销少年犯罪前科引争议 民团忧「禁役」烙印如影随形难翻身

少年犯罪事件愈加严重,且有组织化的趋势,不少团体呼吁剔除《少年事件处理法》中「涂销前科」的保护;也有专家提醒,此举恐让偏差少年「再无更生机会」。(图/报系资料库)

新北市国三生割颈案余波荡漾,引发各界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加上近期北市一所高中也传出教师遭特教生攻击咬伤,校园诸多乱象横陈,教学成了「搏命演出」令教师人人自危,同时也为学生带来负面示范,专家学者认为政府应该积极正视这项社会问题。

对此,本刊记者重回事发现场观察,试图从地缘、人际等关系重建案发时空与加害者人际网络。地方耆老透露,事发所在地的土城「冷水坑」地区,各类私人神坛兴起,如宝可梦阿伯陈三元就是其一,然大部份神坛宫庙因缺乏管理,内部所藏的小规模帮派寄生,而且嗑药都没人在管,迟早会出事。

针对割颈案余波荡漾与被害家属的建言,更生少年关怀协会主任陈彦君表示,她能理解割颈案受害父母对少年加害人「注销前科」的规定非常感冒。然而,以多年来她辅导更生青少年第一线的经验,像是这次割颈案中加害少年就曾因施用毒品而进出少观所多次,但归根结底辅导期结束后还是得回到学校,这是国民义务教育的规定,如果不让少观所的学生回归学校,任其流落社会将衍生更多社会问题,少观所的转衔辅导作用应该更加进化,例如回到校园中,短期1个月内至少需由少观所派驻驻校「常规辅导员」,过去曾有讨论编列经费与员额,可惜法务部与教育部互相推托而不了了之。

校园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暴力攻击除了来自行为偏差学生外,更多来自特殊身心异常学生,且「即使死刑也控制不了」,各界呼吁加强治疗与辅导量能。(图/读者提供)

提及外界不满《少年事件处理法》对未成年犯罪「注销前科」的设计,陈彦君表示,有别于早些年的「暴力」、「偷窃」,目前的青少年犯罪样态以「毒品」、「诈欺」居高不下,有的是吸毒伤自己、有的则是诈骗集团傀儡,是否有必要把罪名背一辈子值得探究。陈彦君补充说,以未成年男性犯罪者来说,目前法令规定,只要14到18岁的少年所犯《刑法》最轻本刑五年以上罪责,就会有刑事前科注记,虽然成年后(18岁)会涂销纪录,但光是想从军都没办法,更何况找工作时秀出身分证,背面「禁役」二字就把雇主全吓跑了,这道人生最大的注记难以抹灭,若社会升高敌视情绪全面封杀,「更生无望的孩子只能再沦入偏门」。

而警眷协会秘书长、前立委游毓兰则分析,目前的青少年犯罪形成两极化,一端是误触法网后悔莫及、另一端是屡劝不听愈凶狠。以《刑法》第18条来说,对14至18岁的青少年「得」减轻其刑,法官本来就有裁量权,对犯后态度良好的初犯应该以矫正为优先,至少让初犯有煞车诱因向善;另对《少事法》的涂销前科一节,她认为不妨订定详细分野,例如对照成人最轻本刑3年以上累犯,不得涂销前科注记。

游毓兰直言,除了偏差暴力之外,校园中更可怕的是「精神问题伤人」,也是校园棘手问题,这是属于疾病范畴,「即使已知将判死刑他还是会犯」,如何增加心理师驻校量能、少辅会矫正人力,才会是重中之重。

青少年更生辅导协会辅导资源中心主任陈彦君忧心,目前针对所犯五年重刑的少年会在身分证注记「禁役」,找工作已是问题,若未来「涂销前科」制度删除,偏差孩子「根本永远无法更生」。(图/报系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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