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比武伤人断脚筋 自称朱元璋后代朱雪璋二审仍判6年

朱雪璋断脚筋案,二审仍判刑6年。(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自称朱元璋第19代孙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长朱雪璋,2016年间与绰号深海阎王」的柔术高手王毓霖相约比武,却埋伏20多名黑帮将王等人砍杀致重伤,王的脚筋甚至遭砍断。一审依「重伤害罪」将朱雪璋判刑6年,朱妻吴佩桦判刑5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日仍将他判刑6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空手道高手朱雪璋在台北市延吉街开设道馆,朱与王毓霖早有嫌隙,又因王在2016年1月间,将他在朱的道馆前拍摄挖鼻孔、比中指照片PO在脸书上,致朱心生不满。相约2月间在道馆比武切磋。

但朱事先联络20多人到道馆内外埋伏,还指示道场员工遮住武道馆地下室监视器,等王毓霖等3人进入武馆后,朱分别指示徒弟把守内、外门,并自内将道馆大门反锁朱氏夫妻随即呼叫埋伏的众人后门进入,众人持刀械朝王等3人猛砍。王虽一度试图逃出求救,但又被众人拉回道馆内持续殴打,朱妻甚至在一旁手机拍摄围殴实况,还向朱说「再砍一刀,算我的」,朱随即动刀砍断王男脚筋。

警方闻讯赶到现场,但因门口遭锁住,众人四散逃逸,仅留下朱氏夫妻善后。全案经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定朱设局比武伤人,有重伤害故意,因此对朱氏夫妻等26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朱为主谋,判处有期徒刑6年,朱妻有期徒刑5月。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5日二审宣判高院改认定朱犯下「重伤害未遂罪」,但仍判刑6年。至于朱妻部分则上诉驳回,仍维持5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