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槍將一男丟包醫院門口 一審判凶手23年…理由出爐
台南市男子林泽峰被控涉嫌持枪朝徐姓被害人开枪中弹后倒地,林强行将徐载至安南医院急诊室门口丢包后,徐经急救仍告不治。台南地院今天依林犯杀人等罪,判处有期徒刑23年。国民法庭以林故意抵住胸膛枪击被害人剥夺其生命,造成难以回复的结果,但犯案后旋即将徐送医,曾经尝试弥补恶行,案发之后携枪投案,并承认犯罪等理由量刑。
国民法庭量刑考量,包括林泽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枪击被害人剥夺其生命,造成难以回复的结果,并使被害人家属承受无尽的伤痛。社会调查鉴定报告认为他具有反社会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接受社会调查时,曾提及「再次发生仍会开枪」而呈现的犯罪后态度。
法庭并审酌,社会调查鉴定报告认为,林于成长过程中,因家庭及校园的负面成长经验,形塑他以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行为后旋即送医,曾经尝试弥补恶行。案发后携枪投案,大致上配合调查并承认犯罪。社会调查鉴定报告认为:若经过长期心理治疗及辅导,仍有改善行为的可能性。接受社会调查鉴定时,陈述「知道没有资格剥夺他人生命」的态度。
另,被告林昱凯部分,法庭以「林昱凯事前更换汽车」、「林昱凯开车搭载林泽峰往返案发现场」、「林泽峰开枪时在旁」、「驾车载送被害人就医」等事证,不能充分证明林昱凯与有林泽峰共同持有手枪子弹并杀人的意思。呈现在法庭的证据,也无法证明林昱凯有帮助林泽峰犯罪的意思,因而决定判决无罪。此案检察官及林泽峰得上诉。林昱凯不得上诉。
台南地院国民法庭今天依杀人等罪,判处林泽峰有期徒刑23年。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