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以香港揽炒妄念为鉴
中国时报社论
《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周,已初步达到预期效果,实施第一天尚有万名左右群众上街抗议并发生零星暴力事件,警方逮捕数百名违规聚会民众,并以国安法检控其中少数人,此后大体平静,似将紊乱一年多的抗争平息下来。值得关注的是,首要人士纷纷表态澄清主张或是脱离涉法组织,暴力与港独主张可望暂时销声匿迹。
港人、台湾民众与西方国家,多不支持《香港国安法》的制订,咸认这部绕过香港立法会的中央立法过于严酷,带来侵犯司法独立、限缩自治范围、危害言论自由及公民权利的风险。即使如此,台湾还是要小心,避免犯「同理心壁垒」的错误,而需理解大陆采取如此强烈手段的缘由,并检视港人抗争策略犯了何种错误,才会招来此后果。
台湾反渗透法更严峻
站在北京立场,订颁此法确有不得不然的考量。香港迟不依据基本法履行制订国安法的义务,留下国家安全漏洞,在当今国际角力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不堵住国安漏洞隐患无穷。另一方面,香港一年多来的抗争显已严重脱序,不仅暴力频仍,破坏性行动与分裂性主张甚嚣尘上,严重威胁香港的稳定,营商环境因而急遽恶化,动摇外资、外商与企业的信心,令人担忧香港的经济运营优势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摇摇欲坠。特区政府显然无法平抚乱局,中央再不出手止暴制乱,香港的命脉将从根毁坏。
台湾民众习惯以己之心度人,从自家的立场看待他人,这是人之常情,但讥评别人不是的同时,应回头看看自己,才能更准确了解他人的处境与所采对策,同时借以自我反思。
我们当然可以批评并反对《香港国安法》,但台湾不也有「国安五法」吗?民进党政府一再强调国家安全防护网的重要,因而对人民自由权利与相关行为多所限制,尤其《反渗透法》更是严峻,致使人民与大陆交流动辄得咎,法中对犯罪行为的定义模糊,留下太大的自由心证空间,因而产生很大的寒蝉效应与威慑作用。立法过程不也是黑箱作业、罔顾异议、强行凭席次优势通过吗?这部法律的内容与立法过程,其实与中共人大常委会的作为十分相像,讥评别人恐怕是五十步笑百步吧?
香港群众过去一年的暴力抗争以及揽炒妄念,值得台湾反思。港人原先的示威抗议标榜和平、理性非暴力,却对主张暴力的「勇武派」不批评、不割席,结果陷入暴力肆虐的困境,不仅失去运动主导权,且让无休无止的暴力破坏招来民众的厌恶与反感,大大减损运动的正当性,也为北京强力对应提供坚强的理由。
绿营有些政党与积极分子大唱反中、抗中论调,但求英勇表态,不问现实,不计后果,抛弃「以小事大」应有的智慧,甚至以为有美国老大哥撑腰就有安全保障,可以有恃无恐。怀有这种痴心妄想人,应当睁开眼睛看看香港的结局,以港为鉴,明了揽炒不可行,国际揽炒更不可取。
中共排除国际与香港舆论的反对声浪,强行制定《香港国安法》及第43条施行细则,其中与台湾关系最密切的是所谓「长臂管辖权」的行使,台湾驻港机构、人员必须履行完整、确实提供香港资料的责任,违者罚款或负刑责。这给台湾的对港工作造成极大的约制,另外还有针对境外势力合谋介入香港事务的规范与罚则,也为民间与港人之间的交流画下红线。这个规范的针对性很强,但台湾是主权完整的政治实体,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长臂管辖权,但也不能视若无睹,更不能暴虎冯河空言反对,必须妥善应对。
不可侵犯人权与自由
尽管中共中央与特区政府一再重申,国安法可使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但还是不能消解港人与世人的疑虑,关键在于执法的具体状况与界线分际。如果执法过于严苛,致使港人动辄得咎,轻易被认定触犯法律,而且量刑从重,则将坐实港人与外人的指控,一国两制的落实也将减损。
国安法的执行必须严格遵守承诺,只针对显有危害国安的具体行动,且有明确证据,才可予以检控。在是否违反法律的认定上必须从严,不可过于宽松,否则极易侵犯人权与自由。这正是港人、台湾民众与国际人士衡量一国两制是否确保无虞的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