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性招待...財產來源不明無罪 陳凱凌二審改6年5月:謝謝法官

台南市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被控向厂商收贿,接受酒店饮宴及性招待,且以购置豪宅名义超贷,一审时全认罪被判8年,上诉二审却翻供,当庭再缴回厂商招待18万多元求轻判,检方则痛批他玩弄司法,且和诈骗集团一样洗钱隐匿所得,二审今改判6年5月,陈凯凌视讯时,「谢谢法官」。

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诈欺取财及洗钱均上诉驳回,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犯诈欺得利罪撤销改判2年4月,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撤销,改判无罪。

检方起诉陈凯凌涉犯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犯诈欺得利罪、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诈欺取财及洗钱等5罪,一审他全部认罪,上诉后翻供,仅认前2罪。

陈凯凌说,他以2580万元买房,没有拗建商;200万元交友人投资,希望利息收入支付房贷,且他信用卡费用很多,还需家人及前妻帮忙缴纳。他当庭缴回厂商招待不正利益18万多元,称作不好的示范,已深切悔悟,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陈的律师指出,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指其收入及支出显不相当才成立,陈及前妻该段时间收入1263万多元,不乏信用卡费用等支出,依其收入并无不相当;且彰银鉴价核贷,并设定最高抵押权,也证称没有损失,主张诈贷不成立。

检察官认为,陈超贷当下即构成诈欺罪嫌,不能以现在房价高于市场,就推说没有损失。陈前妻作证「没有安全感」,几乎领光帐户内288万多元,但陈仍可买豪宅等,足见其对财产来源交代不清。

检方说,陈把200万交给友人投资股票,对方见报导害怕被牵累才还钱。陈主张是贷款要还银行不需没收,这如同诈骗集团与被害人有债务问题,犯罪所得当然要没收,且陈跟诈团一样洗钱,隐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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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涉贪并接受性招待案,一审被判8年,他与检方均不均上诉二审。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