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停车场满是超跑 住都中心:兼邻里服务功能、非社宅住户所有
▲有网友指社宅停车场沦为超跑停车空间。(图/示意图/pixabay)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近来有网友在PTT上发文指出,社宅停车场内不乏跑车与高级进口车,质疑是单纯审核机制有问题?还是社会住宅政策本身就有漏洞?对此,国家住都中心今(7日)表示,依相关法令,社宅停车场部分设置为公用停车空间,并委托停管业者营运管理,除保障社宅住户停车需求外,亦可提供周边住户临时停车使用,故停车场所停车辆并非完全为社宅住户所有。
国家住都中心表示,中央社会住宅申请条件依《住宅法》及《内政部兴办社会住宅出租办法》办理,除了对无自有住宅、设籍等规范外,亦就家庭年所得、动产、不动产等有所限制。
住都中心指出,以林口社宅为例,家庭年所得须在144万元以下,且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过59,150元,家庭成员所持有不动产总价值低于新台币675万元,持有动产价值低于479万元。
国家住都中心说明,办理时会请申请人提供前述相关佐证资料,若有虚伪隐匿,一经发现便会取消资格,使社会住宅可以提供给真正有需求的国人,照顾有需求的租屋族群。
针对外界关注的停车场部分,住都中心说,依相关法令,部分设置为公用停车空间,并委托停管业者营运管理,除保障社宅住户停车需求外,亦可提供周边住户临时停车使用,故停车场所停车辆并非完全为社宅住户所有。该规定与台北市、新北市等地方政府对于社会住宅之管理与停车规范均采一致标准。
住都中心强调,社会住宅的规划与管理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来将持续优化各项管理机制,在落实居住权益保障的同时,也让社宅附属设施能发挥服务在地社群之功能,提供国人高品质且安心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