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狒狒之死的荒诞剧(林保淳)

1只逃亡18天的狒狒27日遭打死,今天尸体送往台北市立动物园。(桃园市农业局提供)

一只狒狒的死亡,竟激起网路纷纷议论的波澜,甚至连双英访中美的声量,都几乎为之所掩盖,这不免令人纳闷,究竟其中暗藏了多少不为人所知,或者潜藏于社会大众心中始终纠结未清的问题?

台湾的「动保」观念,即使在诸多保护动物协会不断的呼吁下,似乎有所改善,但实际上却未必真的如此。台湾民众以「人」为本位的思考模式,迄今仍是主流,我们会对一些与人类相亲相近、融洽存在的猫儿、狗儿发挥爱心,因此,一旦发生虐待猫狗的事件,则群起挞伐,几乎人人都化身成了动保人士。但是,相对于其他的动物,可会一视同仁加以对待?恐怕未必。

人类豢养无害的动物,视其若可亲可近的家人,即便明知可能有害,也是常以珍奇的态度豢养,其实都是以自己为本位的思考,一旦爱心退散、好奇心消失,反而成为自己生活中的累赘之时,随处弃养的事件,就层出而不穷,又有多少人真正关注这个问题?台湾生态环境的破坏,常导因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而这「入侵」,岂非都是因饲主的「弃养」而产生的吗?这只逃脱的狒狒,至今尚查不出究竟是从何处窜逃的,且未有登记,台湾的相关法规形同具文,而民众的豢养心态,恐怕亦未必是真的「爱护动物」吧?

晋朝周处除三害,杀了南山之虎、北水之蛟,人人称善,其实虎、蛟自有其生长环境,又何必非除之而后快?原因在于其有害于人;故周处自以为是英雄除害,立了大功;可其害既除,周处的祸害,才又被人记起,见其未死,乡人自不免大失其所望。虽是都有害于人,却会以对群众影响的急迫性区别其等级,这就是纯粹就「人」的本位加以思考的惯性,而真正具有危害性的,却正是这种观念。

狒狒通常以蔬果为食,偶食生肉,圈养笼内,供人观赏,按时提供食物,不但不会对人类造成伤害,甚至可以提供人类所需的赏玩的娱乐;可一旦挣脱牢笼,人类感受到其「可能」的威胁,而未必真正的伤到人,为防「万一」起见,当然必须加以「围捕」,重新施以禁锢,才能确保人类的不至于受到伤害。因此,当消息传出,社会如临大敌,侦骑四出,且一再提醒民众小心提防。当此之时,谁都不会去想到在这样的氛围之下,会有误杀的可能,更没有任何团体或个人,曾经为其请命过。甚至,有关单位,或自诩具有为民除害功能的猎人也奋勇而出,将狒狒「缉拿归案」成了全民共识,而有关的官员在捕获成功之后的摆拍炫耀,岂非就像是周处般的得意洋洋,自以为是英雄?

杀君马者道旁儿,其实杀死狒狒的,不是官员,不是关门的阿嬷,甚至也不是开枪的猎人,而是社会大众的唇枪舌剑,说白了,就是社会大众。

周处除三害,不知道自己才是三害之最,更不知道其之所以为害,是因乡人皆目其为害。在此,猎人就如周处一样,杀了狒狒,自以为除害,殊不知反成社会交相指摘的箭靶,这又是怎样的社会氛围造成的荒唐剧?

这剧本的荒诞之处,还不仅仅止于此而已。官员在事后的鞠躬致敬,让我想起楚庄王爱马薨亡的故事,与其致哀鞠躬,倒不如全台下半旗,轰轰烈烈的将其供祀于忠烈祠,岂不更是隆重?另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则是许多人假借爱护、悼念之名,发动全面对某个政治人物的攻击,一只狒狒之死,引惹出无限政治波涛,这更是以党为本位的无的之矢了。

(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