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SRF电厂争议 环境部应做的事(谢英士、郑佾展)

SRF电厂进驻桃园科技工业园区风波再起,观音区大潭里民誓死抗议SRF厂进驻,认为届时空气污染恐超标,残害在地居民。(本报资料照片)

经济部日前撤销桃园市政府的行政处分,让3家固体再生燃料(SRF)发电厂可依原许可进驻桃园科技工业园区。即使园区已依《环评法》通过环评、多次环差审查,但因为3家SRF厂以专案入园,有回避个案环评之嫌,引起当地民众强烈反弹。

这是全台废弃物爆炸的一个缩影,除了84万吨无处去化的生活废弃物需要环境部长「彭公移山」外,污染性更高、更要妥适处理的事业废弃物也需要提早预警。桃园作为北部工业重镇,污染相对集中,地方居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在剥夺感严重的情况下,任何不正义的举措都会遭致民意反扑。

发电厂是典型的「邻避设施」,当环境治理只关注个别的污染排放标准,未从总量、整体角度思考,就会产生地方与中央不同调的冲突。台中火力发电的争议犹在,现在桃园也出现新的爆点,凸显环境治理的政党化倾向并非全民的福祉。

台湾有各式各样的总量管制规定,例如,水污总量管制(《水污法》第9条)、空污总量管制(《空污法》第8条)、温室气体总量管制(《气变法》第4、34条),但因为各种原因并未严格实施,甚至处于有法不依的反法治现象。虽然过去《废清法》修法时曾讨论过「废弃物总量管制」,但从未形成具体政策,政府不愿直面最生活的环境问题。

台湾如果是一个不敢认真面对各种环境承载总量的国家,环境势必千疮百孔。主政者要有先环境后法律的视野,更认真看待整体环境承载,水污、空污、碳排、废弃物缺一不可。环境部必须认真检讨,为何生活、事业废弃物持续增加,但源头减量窒碍难行?不同废弃物的运输、处理、利用是否如实反映其责任?各级政府更要正视部分地区环境承载较高的不平等现象。民众也要认知到污染者付费、环境有其成本,并支持政府总量管制作为,即使这可能会带来不便。

恶法亦法,桃园3家SRF发电厂早于110年起即获核准入园,陆续建厂迄今。依诚信与信赖保护原则,在未有新处分确定前依法可继续兴建、申请营运。但民众担忧的SRF燃料品质与空污标准宽松,影响健康的问题,也要积极回应。

距离桃园第一间SRF发电厂完工商转前还有超过1年以上的时间,环境部当可就SRF料源产品分级与管制、禁止进口废弃物、空污防制设施规范,强化空污标准如监测氯化氢、戴奥辛频率等着手。除回应桃园争议外,也扩大至其他锅炉、发电业等,嘉惠其他地区,并着手研议可行的「废弃物总量管制」政策,避免类似争端再起。

有环境整体观,诚实面对污染总量问题,台湾环境才会好。倘若能进一步效法欧洲《奥尔胡斯公约》、强化环境知情权与程序正义,避免开发计划确认后才召开地方说明会,可有效减少争议、增加投资信心,也避免环境治理议题政治化,遗害一般平民百姓。(作者谢英士为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郑佾展为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