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包装儿童食品抽验 南市抽查10件仅1件标示错误
▲台南市卫生局为维护市售儿童食品之卫生安全,执行食品稽查抽验专案,抽验产品共10件,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图/卫生局提供)
台南市卫生局为维护市售儿童食品之卫生安全,执行食品稽查抽验专案,抽验产品共10件,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但产品外包装标示有1件产品营养标示格式错误,移请源头厂商辖管卫生局进行后续处办,确保消费者食之安全。
卫生福利部105年2月4日公告「包装食品与玩具并同贩售应标示醒语规定」,已于106年1月1日正式上路施行,食品制造业者应于产品外包装标示「本产品内含玩具,小心勿吞食或吸入,建议由成人陪同监督使用」或同意义字样,以提醒消费者食用或使用该产之注意事项。如未依规定标示,依食安法可处3万到300万元以下罚锾。
市售儿童食品样态多元,卫生局为维护此类产品之卫生安全及品质,针对辖内之卖场、超市、超商及学校周边商店等处,执行市售包装儿童食品稽查抽验专案,本次抽验产品共10件,检验项目包括防腐剂、甜味剂(糖精、环己基(代)磺醯胺酸)、着色剂等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另查核10件产品外包装标示但1件产品营养标示格式错误,移请源头厂商辖管卫生局进行后续处办,以确保消费者食之安全。
卫生局陈怡局长呼吁所有食品业者,从事食品制造、贩售,应遵循「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以避免触法;另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应标示相关醒语,并请成人陪同儿童使用,避免误食,确保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