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变续约?中市府:订阅式APP消费争议增多
台中市府受理多起App订阅相关消费争议,业者常以「免费试用」等行销手法吸引消费者下载订阅,但过免费试用期发现仍被扣款。(卢金足摄)
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提醒,很多App开发商为境外公司,难以透过我国消费争议处理程序进行协商或调解,消费者应多加注意,保障自身权益。(卢金足摄)
订阅APP争议案增加,台中市府表示,有的是民众未留意应于免费试用到期「至少24小时前取消订阅」,误以为在手机荧幕上移除APP、滑进垃圾桶内,即算成功取消订阅,实际上并未取消,与业者间的契约关系仍存续,在免费试用期满后,消费者依约仍会被收取款项。
法制局指出,APP业者常以「免费试用」等行销手法吸引消费者下载订阅,但过了免费试用期,却发现仍被扣款,近来受理多起相关消费争议,民众订阅APP前,务必详细阅读说明条款,依规定于免费试用期满前取消订阅,保障自身权益。
法制局长李善植表示,部分APP以「提供一定期间免费试用」吸引消费者下载订阅,可能在订阅介面上简略叙述自动续约条款、免费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收费金额,其他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说明条款未完整揭露或以英文呈现,消费者若未详细阅读,订阅后即可能衍生争议。
李善植进一步说明,有的APP采取「自动续约」方式,搭配信用卡或手机门号自动扣款,消费者在未察觉情况下自动续约,还有很多APP开发商为境外公司,消费争议申诉案属「跨境消费争议案件」,难以透过我国消费争议处理程序进行协商或调解,呼吁消费者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