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薪资至少80% 王定宇酸「比22K低」 蓝委:不再明文
对于王定宇(左)质疑的新人薪资定锚效应,牛煦庭(右)坦言不无道理,决定不再明文规定。(合成图/示意图/资料照)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拟提案修《劳基法》第15之1条,规定试用期不应超过3个月,且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对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对此质疑「等于雇主可以给21976,比22K还低!」引发网友热议。牛煦庭则强调,本意是避免雇主亏待劳工,且法案有明定,试用期应符合本法之规定,所以不可能低于最低工资。但他也坦言,对于薪资定锚效应的质疑不无道理,决定不再明文规定试用期薪资,实务上回归劳资双方议定。
王定宇发文表示「80%的概念是最低月薪2万7470,等于雇主可以给2万1796(比22K还低)。买你三个月,然后不痛不痒地叫你走,换下一批免洗筷,然后现在法规根本没有试用期这个东西,国民党要将试用期法制化」。他质疑,现在没有法律强制规定「新人」要领比较低的薪水,而且新人「工作有比较少吗?」他认为牛煦庭的提案可能会产生定锚效应。网友留言「22K要重现江湖?」、「新任立委前三个月薪资也应打8折?」
民进党发言人吴峥今(30日)也提到,现行《劳基法》不存在试用期规定,此提案恐制定锚效应,让新进劳工被迫领低薪。
对此,牛煦庭稍早在脸书发文指出,针对试用期法制化,是为了避免雇主在试用期时「潜规则」亏待劳工,才想修法要求雇主若要使用试用期,必须有「书面规定」并「双方同意」,且雇主应在试用期提供「职业训练及考核」,要是劳工未通过考核,雇主仍要给资遣费;若是雇主没有依规定提供职业训练和考核,雇主也应该给付应聘全薪。另外,提到很多人都担心「八成薪低于基本工资」,牛煦庭强调:「这不可能发生!」
「因为法案中有明定『试用期间之劳动条件应符合本法之规定』,所以不可能低于最低工资!」不过针对定锚效应的疑问,牛煦庭也承认「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他坦言,法案本意是为了让试用期「职训考核机制」法制化,他不想让法案失焦,也以开放心态面对质疑,因此「我们决定不再明文规定试用期薪资!实务上,回归劳资双方议定。而法案中本来也就有确保若雇主没有在试用期提供职训和考核,必须给付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