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参审员就职 急着审案

惩戒法院4日举行参审员宣誓仪式,院长姜仁修希望参审员新制上路后,能让审判更平稳、更稳当。(郭吉铨摄)

台湾司法史上首例,11名参审员昨在惩戒法院院长姜仁修监誓下,宣誓担任一任3年的审判工作,未来他们随着承审案件分配,由2名参审员与3名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法官及检察官的惩戒案。

4日的宣誓仪式除了1名参审员因故没来参加外,全都准时前往司法院就任「法官」,这些人包括教授及医师、性别专家等,大家对于首次担任审判工作都相当兴奋,还有人急着打听,何时可以开始正式「阅卷审案」。

惩戒法院7月17日设立后,司法院选出首届职务法庭参审员,包括暨南大学社工系教授王珮玲、台大医院精神医学部医师丘彦南、台大社工系教授沈琼桃及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英惠、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及林明锵。

另有,台大法律学院教授柯格钟、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行长黄怡碧、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程明修、精神科医师杨添围、台大性别中心主任叶德兰、临床心理师苏淑贞共12人。

获遴选担任参审员的人,比照职业法官的方式宣读誓词,未来须恪遵国家法令,秉持超然独立之精神,公平、公正、诚实、客观执行参审员职务,如违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处罚;因故未参加的1名参审员,3个月内补行宣誓程序。

依照新实行的制度,法官、检察官惩戒案件改采一级二审制,惩戒法院的职务法庭第一审由参审员共同审判;参审员宣誓上任后,将再到法官学院参加相关进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