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和醫院新冠確診者持刀連砍3護理師 還猛刺她會陰 判賠913萬

新冠肺炎确诊者洪尧見2021年5月底在新北市双和医院隔离病房内拿刀砍杀施、蔡、陈姓3名护理师,新北检方依杀人未遂罪嫌、违反医疗法起诉,并以他犯后态度恶劣,建请法官从重量刑,最高法院去年7月依2个杀人未遂、1个伤害罪判9年4月徒刑定谳。新北地院民事法庭今年初依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判决应分别赔偿施230万元、蔡103万元、陈580万5348元,可上诉。

洪尧见2021年5月25日确诊后进入双和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治疗,31日上午7点多却擅自离开,蔡姓、陈姓护理师在隔离区外准备穿隔离衣替病患送餐,隔着玻璃见到洪在病房外便出言制止、请他返回病房。

洪回到病房后不甘心,拿了一把槟榔刀藏在身后,另一名正在送血液检体的施姓护理师出言制止「你怎么在这裡,你不能離开」,洪二话不说朝对方背、胸部猛刺。

施姓护理师趁隙大声求救,洪尧见又朝她腹部砍刺多下,蔡姓、陈姓护理师闻声赶来,却也遭洪刺伤;其中,洪朝陈女会阴处捅刺,还大喊「凭什么把我关在这里」。陈女说,洪就站在她身体上方往她的会阴部一直刺,她想用脚踢开但都踢不开。

洪遭逮后,新北检方火速侦结起诉,认为洪犯后态度恶劣,建请法官从重量刑。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3个杀人未遂罪判洪12年6月徒刑,洪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洪拿刀朝施姓、陈姓护理师身体要害刺击,甚至在两人接连倒地并以脚踢、手挡方式闪避后,仍未停止攻击,可见攻击行为是基于杀人不确定故意;刺击蔡姓护理师上腹部,则是伤害。

律师辩护称洪当时有谵妄、意识错乱、认知障碍,但一审嘱托医院鉴定,因他还会掩饰凶器,控制情绪,在持刀攻击施姓护理师,经对方同意带他离开后,即停止攻击,可见当时辨识能力、控制能力并无丧失或显著降低。

二审指出,洪使用的刀械是槟榔刀,并不是起诉书所载的水果刀,认定洪对施姓、陈姓护理师犯杀人未遂罪、医疗法;对蔡姓护理师犯伤害罪、医疗法,各从较重的杀人未遂罪、伤害罪处断,因认事用法与一审不同,因此撤销改依2个杀人未遂、1个伤害罪判9年4月徒刑。

案件上诉,去年7月初,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新北地院民事法庭今年初依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判决应分别赔偿施姓护理师230万元、蔡姓护理师103万元、陈姓护理师580万5348元,仍可上诉。

双和医院外观。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