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购屋许可制 有条件放宽
私法人购屋限制内政部释疑3方向
立法院院会最快9日三读攸关打炒房的《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惟建商针对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反弹甚大,成最大症点及变数。内政部代理部长花敬群8日强调,举凡都更、危老重建及合建分屋等分回住宅,正常开发及必要业务都不会受到限制,也不受5年不得移转出售限制,子法会明订清楚,新法不溯及既往。
知情官员表示,平均地权条例已出委员会,原则无需协商,但绿营党团内部呈两派意见,9日党团会议将讨论,再决定是否要拉下来协商。若不用协商最快9日三读,若要协商13日也一定来得及三读。最大症结点是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部分,仍待讨论或修改文字。
为化解业界及立委疑虑,内政部8日紧急发出声明稿指出,已将私法人因必要及正当用途取得住宅情况纳入修法,不会影响未来必要业务营运,请业者放心。
花敬群表示,未来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将依其取得必要性及正当性,分为「免经许可」及「需经许可」2类。免经许可项目,将包含私法人依法或经营必须取得情形,例如金融机构或AMC资产管理公司依法行使抵押权或承受不良资产、或依土地法优先购买共有住宅等。
另业界最关切的都更、危老及一般合建,花敬群说,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约或合建附买回条款取得之住宅,或私法人(因出资或地主身份)直接参与都更或危老分回的房屋,都不受私法人购屋限制,也不受5年内不得出售管制,将纳入免经许可项目,以利私法人后续作必要处分。
至于需经许可项目,包括私法人取得住宅用途具正当性,例如作为员工宿舍或具规模性之出租,以供居住使用;另业者最关心因参与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购入住宅以进行整合,也将予以纳入,将受「取得后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等限制,以防杜藉其后续变相转作短期炒作。
花敬群强调,政府积极推动都更及危老重建,不会绑自己手脚。对实施都更危老重建需申请许可取得住宅以利整合,内政部将规划适当申请方式,例如可事先申请预计实施都更危老重建街廓,后续免再逐户申请。未来办法会明确规范申请书表,简捷申请及审查程序,不会影响私法人经营或推动整合效率与时程。
内政部强调,修法将不溯及既往,业者如在修法施行前已签订契约出售住宅给私法人,在修法施行后不受许可制限制。另修法前签约购预售屋、修法后才交屋,也不受5年不得出售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