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过劳中风 光华巴士判赔820万

光华巴士李姓公车司机6年前开末班车车内昏倒,经送医诊断后判定是脑中风,丧失工作能力李男提告求偿,最高法院认定李男曾连续工作长达19天且超时工作,判决光华巴士须赔偿职灾补偿精神慰抚金等共820万多元定谳。

李男主张,他从1999年起在光华巴士任职,2013年11月28日凌晨,他驾驶末班车回到总站时晕倒且中风,他因此没有工作能力,生活需要专人全天候照顾,光华巴士因要求他超时工作,致他身心受到煎熬与摧残,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应赔偿。

光华巴士辩称,李患有高血压且曾因此申请留职停薪,他中风倒与工作无关,况且公司已强制他办理退休,没有必要再给付他薪资劳动能力损失、看护费等义务

高院认为,李曾连续工作长达19天,每月工时225小时,远远超过每月184小时的工时限制,明显属于长期工作过重的状况,光华巴士违反劳基法,须负担赔偿责任,判决光华巴士须赔偿820万多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