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上路规范多 KPMG:未来应逐步放宽
金管会日前发布函释,正式将证券型代币(STO)交易业务纳入规范。KPMG安侯建业指出,我国为维护投资人权益及控管洗钱防制风险,用户必须经过KYC和AML审核、且成交均价较前一营业日成交均价涨或跌50%,必须暂停交易至收市。
KPMG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在国际上,台湾于STO立法进程上来说较他国更早,因此较为保守并关注洗防、内控、财务、资安以及风险管理等议题,但未来应考虑逐步放宽规定。
KPMG加密资产与代币经济服务协同主持律师钟典晏表示,金管会函释包括增设自营商申请办理证券性质之虚拟通货业务、核准经营自行买卖具证券性质之虚拟通货之证券商可办理与虚拟通货的资讯服务、财务规划之咨询顾问业务,同时也能进行代币储存、移转及保管业务,正式开启我国STO发展。
然而,企业除上市柜公司外,可启动3千万元以下募资金额的STO,资本额最低为1亿元。但是3千万元以上募资额案件,仅限非上市柜的公发公司,而且要申请进监理沙盒,受金管会监督。
另外,以我国3千万元以下案件而言,STO募资对象已限缩在专业投资人,包括四大类型,第一是机构投资人如投顾、金融业者、券商、保险公司、政府基金等。第二是高净值投资法人,净资产须超过新台币200亿元,还要有金融商品投资经验。第三是总资产超过5千万元的一般法人、第四为总资产3千万元以上的自然人。
我国金管会不仅规范投资人类型,交易额度也设置上限,专业机构投资人、自然人对单一STO投资必须低于30万元;而且每一个交易日每档STO交易量不能超过该档STO发行量的五成。
KPMG安侯建业认为,目前金管会是在测试STO阶段,所以较为谨慎保守。但钟典晏建议,金管会未来还是要因应科技发展及落地应用需求、逐步放宽STO规定,像是近期的电支电票合并修法就是松绑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