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案津棧負責人80萬元交保…雄檢抗告成功!二審撤銷原裁定

高雄地检署提出抗告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收到卷证,合议庭晚间针对李男等3人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案件,裁定「原裁定撤销,应由高雄地方法院更为裁定」,全案将发回一审。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古和纯摄影

津栈公司苏丹红事件,李姓实际负责人等3人涉收购中国辣椒粉原料加工遭雄检声押,均获交保,检方提出抗告后,二审高雄高分院今天晚间撤销原裁定,发回高雄地院更裁。

津栈国际47岁李姓负责人以亲友名义在台设11家公司,并于中国农村收购辣椒粉原料进口加工,其与吴姓、谢姓女员工讯后遭高雄地检署声押,但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李男新台币80万元、吴女与谢女各20万元交保。

高雄地检署提出抗告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收到卷证,合议庭晚间针对李男等3人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案件,裁定「原裁定撤销,应由高雄地方法院更为裁定」,全案将发回一审。

检方调查,李男涉嫌以亲友挂名为负责人,在台湾成立津栈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佳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等11间公司,并在中国成立同名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由中国公司进口原料到台湾加工。

其中,李男为台湾公司实际负责人;在中国成立的公司由49岁吴姓女子、41岁谢姓女子、62岁章姓女子分别担任公司仓管、品管及会计人员。李男先以中国公司名义向中国农村收购制作辣椒粉原料,进行初步加工后,再出售给由李男负责的台湾公司,并在国内进行第2次混料加工后出货下游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