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線往忠孝橋聯結車事故 駕駛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新北市三重区台1线中山高架道路往忠孝桥方向,今天清晨发生联结车载运钢材翻落事故。肇事驾驶虽称不知如何酿祸,但除收到超载等违规罚单,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34岁洪姓男子驾驶联结车行经台1中山高架三重重安街路段时,不知何故造成车上载送的钢梁翻落,砸破高架道路路面及护栏,造成混凝土块等掉落桥下,砸损下方2部车辆,所幸无人受伤。
三重分局获报立即派出大量员警到场进行交通管制,以维护行车安全及顺畅,市长侯友宜也关切后续处理及到场勘查,强调一定会追究业者责任。
洪男随后被带回警局侦办,经酒测为零,而洪男供称上午从桃园载运钢梁到台北建案工地,有绑好钢梁再上路,但不知何故会发生钢梁脱落情形。
警方表示,在肇事车辆上查扣大车行车纪录器(俗称大饼),显示静止前车速约时速60到70公里间,超过该路段时速50公里上限。
警方表示,行车记录器所显示车速,无法提供精确车速,仅可用于厘清肇事责任上参考使用,无法据以迳行举发超速。
警方调查,肇事联结车货运单记载该车载重(总重)53吨270公斤,而该车法定载重43吨,已超载10吨270公斤,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将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罚锾;装载货物不稳妥部分,警方也开出罚单,可处3000元以上1万80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警方表示,由于洪男驾驶联结车所载运钢梁脱落损坏桥梁,致生公共往来的危险,除了面临修复工程及车损等逾百万元的巨额赔偿外,警方询问后,于晚间6时许将洪男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但因案情单纯,警方未建请检方声请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