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8橋下飛車槍戰釀1死1傷 5人重判帶頭大哥二審仍輕判
高雄沈姓男子前年11月8日在台88快速道路高架桥下与仇家飞车追逐,沈男一方朝对方连开22枪,造成侯姓、翁姓男子中弹,侯抢救23天后不治,高雄地院审理后,依杀人、枪砲弹药管制条例、藏匿人犯等罪,判1年至18年4月不等徒刑,今高雄高分院宣判,涉案人仍处1年至18年4月不等徒刑。可上诉。
涉嫌开枪的一方,包括林男(21岁)、胡男(25岁)、黄男(40岁)、沈男(24岁)、宋男(29岁)、曾男(25岁)、李男(30岁)及协助逃亡台东的吴男共8人。
案发前天深夜,沈男与侯男一方的郑姓男子等人在凤山区一家KTV发生纠纷,沈男事后跟李姓大哥诉苦,讨论要与郑男一方输赢,李男于是在微信群组「新草衙」传讯「集合」,群组内的林男随即附和「部队集合」,一群人跑到李男租屋处集合。
林男、沈男、曾男集结完毕后,取得非制式冲锋枪、制式MP5K冲锋枪、仿GLOCK手枪、COBRA制式手枪、TAURUS手枪及制式GLOCK厂牌手枪共6把,计划用重武力逼郑男一方就范。
人员、枪枝到齐后,前年11月8日凌晨3时许,曾男开车载着林男、沈男,宋男开车载着黄男,李男则搭乘另辆轿车,6人分乘3辆轿车,前往双方约定好的谈判地点。
林男见郑男一方的侯男、翁男轿车经过,3辆车随即上前追逐,朝两辆车连开22枪。侯男颈部中弹后车辆撞击电线杆才停下,车上的吴姓女友、刘姓友人因车门挡住子弹,幸运躲过一劫,另辆车的翁男,遭包夹后开枪,左、右大腿中弹。
案发后沈男等人上88快速道路逃逸,涉案人等先前往恒春躲藏,宋男、李男等5人,分乘2辆车前往台东成功,由吴姓同伙协助藏车躲避追缉,隔天因同伙陆续遭逮,林男便带着2把长枪、4把手枪投案。负责接应的胡男自知难逃,在林男投案后也至苓雅分局到案。
李男到案后否认不知情,称听到林男说要「自己处理后」就开车回家,但检方认为李男常以林男等人「带头者」自居,不采信他说法,认为他与林男等8人具犯意联络,侦结后依杀人、枪砲、藏匿人犯等罪将涉案多人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林男、沈男、曾男、宋男、黄男等人,被法官认为涉嫌开枪打死人,依共同犯杀人、持有枪弹等罪,判刑12年6月至18年4月不等徒刑,李男则是在枪案发生前脱队离开,仅依藏匿人犯罪判刑1年10月,胡男则判刑1年。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考量部分人与侯姓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其中4人撤销改判,曾男、宋男、黄男、沈男依共同杀人罪,改判12年至13年4月,其余林男、李男、胡男等3人维持原判。
侯姓男子中弹后抢救23天不治,他与同伙翁男的轿车都是弹孔,涉案凶嫌都被重判。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