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电动四轮车观光夯!无「证」可管 慢车自治条例至今未上路

台东观光区电动四轮车意外频传,由于多为拼装车,业者无法出具出厂证明,申请许可证及牌照卡关。(萧嘉蕙摄)

台东池上乡「伯朗大道」田园景致引人朝圣,电动四轮车成为观光畅游首选,但摔车、翻覆意外频传,台东县政府为保障游客安全,2年前公告订定「台东县慢车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由于拼装车无出厂证明,申请许可证及牌照卡关,条例至今未上路,拟寻求第三方认证解套。

台东池上乡「伯朗大道」正式名称为锦新3号道路,因伯朗咖啡广告一夕爆红,由于全长约2.2公里,以人力踩自行车游赏略为吃力,兼具美观、遮阳和省力优点的电动四轮车取而代之,成为畅游田园风光的首选;不料,昨日发生马来西亚籍游客摔落田间,导致眼伤,安全疑虑与纳管声浪再起。

台东观光风景区电动车意外事故频传,为了加强管理,台东县政府于2021年2月20日公告订定「台东县慢车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规范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且为三轮以上仅限于观光用途使用之供载客或租赁车辆,须向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并经核准取得营业慢车许可证及号牌后,始得行驶于特定地区,然而至今未上路。

据了解,主要原因为自治条例草案规定营业慢车之登记,须向主管机关提出车辆出厂证明、型录、使用说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然而现行电动四轮车多为拼装车辆,无以出具相关文件。

对此,电动车出租业者表示,希望县府尽快订定规范,让车辆得以纳管纳保,保障游客安全。

台东县府交通及观光发展处则回应,关于车辆出厂证明难题,目前研议以第三方认证作为解套方法,但出租车业者须自行负担相关费用,相关细节持续与业者沟通协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