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卫生局副局长浮报经费、买礼券 遭贪污罪起诉
台东县卫生局副局长钟明霞任医政科长期间,涉嫌浮报4笔活动经费,另指示下属购买礼券供个人使用,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提起公诉。(萧嘉蕙摄)
台东县卫生局副局长钟明霞任医政科长3年多期间,涉嫌浮报4笔活动经费,并将差额寄1万6688元存于酒店,作为日后私人招待之用;另指示下属购买礼券2万8950元供个人使用,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提起公诉。
钟明霞于去年7月1日升任台东县卫生局副局长,台东县调查站也于7月间接获举报,钟明霞浮报的活动费私设小金库,经约谈并漏夜侦讯后,谕令10万元交保。
判决书指出,钟明霞自2019年间至2022年6月30日止,担任台东县卫生局医政科长,期间陆续租借台东某酒店办理活动、餐会,并利用该酒店可将部分溢付款项寄存于「订金单」的机制,开立金额不实的发票浮报经费,订金单则交由钟保管日后使用。
钟明霞涉嫌4起浮报活动费,总计1万6688元,事后用于招待卫福部长官私人旅游、退休同事,甚至还有她护专同学及县长就职2周年餐叙,抵扣金额6144元。
另外,钟明霞先后指示同事以文书费用购买礼券,总计126张、总价值2万8950元,并全数放于自家作为个人不明目的、活动使用。
台东地检署认为,钟明霞将浮报的经费纳为公务宴饮、个人叙旧、打好关系等多重用途,她任公务员多年应知道凡公务餐叙预报支者均须经签核程序,但都没有签核。
地检署指出,公务员皆知悉避免违法疑虑,办理各项研习及会议未用毕之金额,仅能在当次活动设法用毕或缴回,或经程序保留。倘单凭「为公务」之片面说词即能合理化其行为,则所有主计准则俱成废文,况且钟明霞的部分支出并非公务。
台东地检署将4起浮报经费案和购买彩券案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和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提起公诉,且要求法院,被告前后5次犯行,犯意各别,行为互殊,请分别论并罚。至于浮报加班费和买咖啡机案,罪证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