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女警洩密...牽連同事、法警男友及律師 今判2年獲緩刑

前年9月有人侧录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队办公室内员警吃午餐看「火影忍者」上网爆料,经内部追查,原来是宋姓前女警的程姓男友不满遭拦下盘问才偷拍上网,事隔2月分队又遭爆料,这次是办公室内部监视器画面流出,宋女委托女同事帮忙调阅,涉及泄密外,时任法警的程男依女友在交通分队人脉向沈姓律师介绍案件,今宣判,宋女等4人分处2年至5月均获缓刑或易科罚金。

检方起诉,前交通分队宋女、前台南地院法警程姓男友、现任善化警分局林姓女警及沈姓律师共4人,指宋因与吴姓前男友有纠纷,透过公务电脑登入车籍资讯及车牌辨识系统,查询吴等人车籍资料。

且宋女为取得录有吴进出该分队的监视器影像资料,委由当时交通分队林姓女警,利用不知情员警,登入监视器主机电脑后,翻拍监视器影像资料交给宋女。

同时,检警追查时,发现宋女的程姓男友曾担任台南地院法警,结识沈姓律师,程向沈表示有交通队人脉可为他介绍案件,沈允诺愿支付介绍费给程,程也因而获得5000元不法利益。

宋女已于去年7、8月间离职,宋女、林女及程等3人认罪,请求从轻量刑。沈主张无罪,坦承有给仲介费,是程主动联络,但非刑事案件。

台南交通分队前女警泄密案今宣判,宋姓前女警应执行2年,缓刑5年,并支付国库5万,提供210小时义务劳务。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