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經營權變天 前董遭控特別背信罪獲不起訴

泰山企业经营权变天,创办的詹家被终结73年经营权,前董事长詹景超遭控利用台腊公司购买1千万元二手锅炉,及以子公司喜威世流通与彦星传播签订4935万元广告行销合约书,涉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台北地检署今侦结,认为罪嫌不足不起诉。

不起诉书指出,泰山企业控告前董事长詹景超在2022年12月30日,擅自与台湾蜡品公司签定15吨天然气蒸气锅炉买卖合约书,以1千万元购买台腊公司已不堪使用的二手锅炉1台,不合营业常规,致泰山受到重大损失,犯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及特别背信罪。

詹景超否认犯行,泰山工厂干部反应锅炉使用重油及生质燃料常收到罚单,决定改用瓦斯锅炉,当时经公司干部勘查台腊的锅炉,采购价1千万是公司干部拟定,已较新品便宜一半以上,台腊保证若锅炉无法使用会收回、不收款。辩护人称,本案锅炉有瑕疵已解除买卖契约、未验收,无造成实际损害。

泰山的子公司喜威世流通指控詹景超,在2023年2月1日以喜威世名义与彦星公司签订广告行销整合服务合约,约定以新台币4935万元委托提供广告行销服务,致喜威世损失4935万元,控告詹景星、彦星负责人刘安立涉犯特别背信罪。

詹景超供称,2023年初与副总经理讨论如何扩大营业规模达40亿营业目标,业务部门就算出4935万元金额,他同意后就拨款这笔专案预算做广告及通路行销;刘供称,一般大公司而言这样的总额不算高,彦星和乔商是关系企业,泰山与乔商签订广告行销整合服务合约书与本案合约是不同内容,各自执行,4935万元是总预算天花板,每笔项目都是依营运模式执行无违法。检方依相关事证采信詹景超说词,全案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詹等人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

泰山公司。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