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中信4亿多元…老臣张明田遭特别背信罪起诉 北院裁定8000万交保

中信金前财务张明田,涉低卖中信银台南土地弟媳巫春香,再操纵公司5亿高价收购,掏空公司达4亿多元。(图为张明田,资料照/记者赵永博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中信金前财务长张明田于2012年间,涉嫌主导中信银将台南市中心闲置行舍土地,以9千6百万元的超低价,卖给弟媳巫春香,并于2015年再以5亿多元高价,转卖给自己担任董事永约公司,从中赚取高额价差。北检9月12日依《证交法》特别背信罪,起诉张明田、张明人兄弟及巫春香等8人。北院晚上接开移审庭,张明田、张明人兄弟,各别以8000、2500万声请交保获准,并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张明田为求交保,于移审庭中相当配合,不仅一口答应愿定期派出所报到,当法官问他「是否能在交保期间,不跟其他嫌犯联络」,他还主动提议,「我们兄弟(张明田、张明仁)过年时就1人回去1天,这样就碰不到了」,让法官不禁笑了出来;张明田又说,自己因另案在身,目前在公司内已无领取奖金年薪仅1千万左右,若交保金额过高,还要请亲友帮忙凑钱,希望能以年薪的一半声请交保。

检调先前起诉中信金内湖购地弊案时,指张明田舍嫌透过「永约」等公司投资土地,致中信银损失7亿多;经持续追查,又发现张明田于2012年间透过职务,另涉嫌以每坪18万、总价9千6百万元的「破盘价」,将中信银闲置的「北台南行舍」卖给弟媳巫春香;巫春香又于2016年间以5亿多元高价,转卖给张明田担任董事的「永约」公司,涉嫌掏空公司达4亿多元。

▲巫春香(蓝衣)买下中信银台南土地后,隔年亲友就以高达5倍差价收购周边土地,让检方直觉不合理。(图为巫春香,资料照/记者赵永博摄)

调查,巫春香取得「北台南行舍」隔年,亲友们就以每坪96万元,买下「北台南行舍」的邻地,相较巫春香每坪18万的取得价格,超过5倍的价差让检方直呼不合理。虽张明田、张明人兄弟接辩称是由估价师鉴价买卖土地,但检方不采信,将张氏兄弟、弟媳巫春香、估价师及中信相关行政人员共8人起诉。

北院于12日晚间接开移审庭,裁定张明田8千万元交保,并须于每周三晚间7-11时到指定派出所报到、弟弟张明人2千5百万元交保,并于每周日到派出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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