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票据交换所:因应凯米台风来袭停止上班地区的退票从宽处理措施
(一)凡支票存款户于7月24日、25日所发生的存款不足退票,若分别于次一个营业日,经重提付讫、清偿赎回或提存备付申请注记者,一律不列纪录(包括补票纪录),并免收手续费。惟支票存款户于原退票据重提付讫前提取备付款者,则该退票将会再列入纪录。
(二)支票存款户因本次台风遭受灾害,致影响其票款清偿能力者,得检具证明文件向办理退票之金融业者申请核转当地票据交换所办理重大灾害之注记,经办妥注记者,自灾害发生之日起算六个月内所发生之存款不足退票,暂不因各该退票达三张而通报为拒绝往来户,且于该期间内办妥清偿赎回、提存备付或重提付讫之注记者,其退票纪录不对外提供查询。
台湾票据交换所指出,如7月24日以后仍受台风影响,致部分地区停止上班,将比照上述因应措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