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大地震/花蓮震災停班 票交所:退票將採從寬處理措施
0403花莲大地震,北滨街5层楼透天厝严重倾斜。记者刘学圣/摄影
票据交换所3日指出,今年4月3日因受地震影响,花莲县停止上班,为顾及支票存款户资金调度可能受到影响,有关存款不足退票纪录,依票交所订定的「台湾票据交换所因应部分地区停止上班各项票据交换及退票纪录作业须知」、「支票存款户票信状况注记须知」与「查询票据信用资料作业须知」规定,从宽处理如下:
(一)凡支票存款户于4月3日、4月8日所发生的存款不足退票,若分别于次一个营业日,经重提付讫(指持票人重新提示原退票据,并于支票存款户之支存帐户或其他应付款帐户内付讫)、清偿赎回(指支票存款户向持票人以清偿票款等方式赎回票据及退票理由单),或提存备付(指支票存款户于退票后申请将票款列收其他应付款帐备付)申请注记(指支票存款户如有退票纪录、重提付讫、清偿赎回、提存备付或其它涉及其票据信用事实时,由票交所予以注明)者,一律不列纪录(包括补票纪录),并免收手续费。但支票存款户于原退票据重提付讫前提取备付款者,则该退票将会再列入纪录。
(二)支票存款户因本次地震遭受灾害,致影响其票款清偿能力者,得检具证明文件向办理退票之金融业者申请核转当地票据交换所办理重大灾害之注记,经办妥注记者,自灾害发生之日起算六个月内所发生之存款不足退票,暂不因各该退票达三张而通报为拒绝往来户,且于该期间内办妥清偿赎回、提存备付或重提付讫之注记者,其退票纪录不对外提供查询。
如4月3日后仍受本次地震影响,致部分地区停止上班,将比照上述因应措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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