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盐绿能案2被告无保请回 南检提抗告

台南地检署对台盐绿能利益输送弊案涉案被告前台绿副总经理郭政玮、晁旸开发公司负责人戴妤倩提起抗告。(本报资料照片)

台盐绿能利益输送弊案涉案被告前台绿副总经理郭政玮、晁旸开发公司负责人戴妤倩,经台南地方法院2度召开羁押庭均无保请回后,台南地检署今天(5日)表示,已对郭、戴提起抗告。

南检10月23日以前台绿董事长陈启昱等5名被告涉犯《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与《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灭证与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驳回,当庭无保释放陈启昱等5人后,当天南检即对陈启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即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

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销发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订10月31日11点开庭重裁,但因为台风来袭法官延到11月1日11点开庭后,当晚裁定台绿前总经理苏坤煌、鸿晖公司负责人苏俊仁羁押禁见;但郭政玮、戴妤倩仍因罪嫌不足均无保请回。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