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中少女睡過頭...私校司機摸大腿 下場慘了

台中市林姓代班校车司机在前年间,涉嫌性骚一名高中少女,二审驳回上诉,判他3月徒刑,全案确定。示意图/Ingimage

台中市林姓男子在前年间临时代班某私立高中的校车司机,林见车内所有学生已下车,仅剩17岁少女睡过头,仍未下车,林叫醒少女后,提议骑机车载少女返家,少女同意后,林在途中骚扰少女询问「跟男友性交吗」、「一夜情正常」、「我要硬上呢」等语,还抚摸少女大腿,二审昨驳回林上诉,判刑3月,得易科,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在前年5月3日临时代班台中市某私立高中的校车司机,同日晚间6时许,他见校车内学生都已陆续下车,仅剩一名17岁少女尚未下车,林男叫醒少女后,提议骑机车载少女返回住处,少女没有戒心,同意林男的提议。

同日晚间7时许,林男骑机车载少女返回神冈区住处,快要抵达少女住处前,林男开始骚扰少女,询问「有没有跟男友性交」、「现在男生女生一夜情很正常」、「想跟妳发生性关系」等语,少女受到惊吓,但仍回复「不要」,但林男不罢休,再询问「如果我要硬上呢」,接着就伸手抚摸少女大腿,来回抚摸时间长达10秒。

少女被林男摸大腿时,林男车速变慢,少女见朋友住处已在附近,加上看到楼下有人,少女即冒险跳车,朝朋友住处跑去,林男见状驶离后,少女向朋友哭诉后,告知校方报警。

不过林男到案后,始终否认有少女指控犯行,强调仅有提议载少女返家,没有性骚扰的状况。

一审采信少女及少女导师等人的证词,依性骚扰防治法罪,判林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昨天审结,驳回林男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