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稽核管制用药 12件遭罚
台中市食安处每年针对辖内2444家领有管制药品登记证的医疗(事)机构及业者实地查核其使用及管理情形,稽查人员仔细核对管制药品的纪录与数量。(台中市政府提供/冯惠宜台中报导)
为防范合法管制药品遭流用、滥用,台中市食安处指出,台中市领有管制药品登记证的医疗机构及业者约2444家,每年都会派员实地查核管制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形,111年迄今已查核2344家次,共查获违规并裁罚12件计57万元,主要多为簿册登载不详实、未依规定申报收支结存情形等行政管理缺失。
大陆热播医疗伦理剧《问心》出现偷麻药情节,也掀起观众对麻醉药等管制用药管理的注意,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法医科主任高大成表示,麻药算是管制用药,在医院的确是锁在柜内上锁,且必须专人管理、登录,搞丢了就真的需要报警。
台中市食安处主秘蔡文哲解释,管制药品是指成瘾性麻醉药品、影响精神药品、其他认为有加强管理必要之药品,且仅限医药及科学上使用,否则即属毒品。在台湾管制药品分4级管理,级数愈低者表示成瘾性及滥用性等较高。第1、2级为麻醉性止痛药品,如吗啡、吩坦尼;第3级及第4级管制药品大多为镇静安眠药,如氟硝西泮(FM2)、佐沛眠(Zolpidem)。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每年都会对领有管制药品登记证的医疗(事)相关机构及业者进行稽查,111年迄今已查核2344家次,共查获违规并裁罚12件计57万元,主要多为簿册登载不详实、未依规定定期申报收支结存情形等行政管理缺失。
食安处强调,每年也会对业者和机构的贩售量及购买量进行交叉勾稽比对,并厘清勾稽异常情形,尚未发现有遗失或数量不合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