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提核一燃料折旧51亿 10月电价不降
核一1 号机重启机率低,电价费率审议会议决议,尽管用人及利息费用减少,但在认列燃料及折旧成本约51亿元后,仅约微降0.09%,考量实务作业成本,决定不调整10月电价。
经济部今天召开电价费率审议正式会议,由经济部次长沈荣津主持,会中针对台电公司各项成本资料,包含燃料成本、用人费用等进行讨论与确认后,决议今年10月电价不调整,每度平均电价仍维持2.5488元,为新电价公式自去年实施以来,连续 3次调降后,首度不调整。
攸关电价调整 2大成本项目包括燃料成本、用人费用,其中 105年燃料成本预估增加54.7亿元,除了因国际油价上涨,较今年4月预估还增加15.13亿元成本外,经济部能源局长林全能指出,主要与核一1号机燃料放在炉心中已经超过18个月,经过中子照射,加上炉心核燃料设计特性,没办法移出其他核电厂机组使用。
面对核一1号机将于 107年12月5日届龄除役,截至今年8月底,核一1号机核燃料净值因未发电而无法摊提费用41.21亿元,以及折旧费用9.8亿元,合计51.01亿元,考量未来无法重启动机率超过50%,台电副总经理张明杰表示,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8、16号公报规定,并与会计师讨论后,决定一次性认列相关费用。
至于认列燃料及折旧费用是否意味着核一1号机提早除役,林全能强调,仍努力争取核一1号机重新启动,但他强调目前政策相当明确,会如期除役。
除了利息费用减少外,沈荣津表示,因人员退休增加以及确实控管各项用人费用,即使劳基法一例一休增加费用,总用人费用也减少25.85亿元。
沈荣津表示,10月电价原预估调降0.09%,每度减少0.0024元,但试算后每月用电330度的用户,一个月电费减少不到1元,考量电价调整应衡量实务面作业成本,经审议会委员投票表决,全数同意这次电价不调整。
此外,委员也同意将这次电价缓降对 105年度影响约产生1.26亿元溢收电费收入,注记于电价平稳补充报表,与104年台电公司调整后税后盈余超过合理利润335.72亿元(审定数)一同作为未来平稳电价之用。
沈荣津指出,委员也进一步讨论确认电价平稳机制内容,确定未来如遇电价涨幅过大可能冲击物价及经济时,将启动机制实施电价缓涨,并编制「电价平稳补充报表」纪录调整后税后盈余超过合理利润数,也会注记执行缓涨电费短收预估数。
由于104年通过的电价公式将届满2年实施期,沈荣津透露,今年8月底经济部已提送新版电价费率计算公式修订拟议至行政院,主要拟修订重点为设定电价涨跌限幅均为3%及建立促使发展绿能的电价结构。105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