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果菜公司打赢官司竟还付和解金 议员直呼没道理
桃园市议员牛煦庭指出,桃园果菜公司明明打赢官司竟还付和解金,更点名法务局没有替市府争取权益。(陈梦茹翻摄)
桃园果菜公司黄姓前副总经理因溢领主管加给遭解职,黄不满打官司求偿,果菜公司罔顾胜诉签保密条款支付20万和解金,遭市议员牛煦庭痛批,胜诉的一方竟赔偿20万「资遣费」息事宁人,该处理方式是最坏示范;对此桃园果菜公司回应,为避免缠讼累年,经评估后才决议和解。
果菜公司黄姓前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隔年5月代理总经理,却在董事会未同意下领走总经理职位的主管加给,每月多领4818元,共溢领3万7362元,后来果菜公司将其解职,黄不满打民事官司确认雇佣关系,并以损害名誉求偿30万。桃园地院去年10月底判果菜公司胜诉,驳回黄的所有请求,但双方却事后私下和解。据了解,果菜公司以20万金额和解,还签订保密条款。
牛煦庭24日于市议会质询时直呼「明明打赢,为什么谈和解?」,果菜公司是市府百分之百持股的公司,碰到恶质人员溢领加给却没有据理力争,市府作为胜诉一方竟选择用20万和解,这难道不是助长恶质员工气焰,视法律公平精神于无物吗?
牛煦庭更点名法务局,询问法务局对此案有什么专业意见,法务局长周春樱回应,有推荐律师可协助处理,由于果菜公司没有正式函询,所以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意见。他嘲讽这充分体现「不告不理」原则,批评法务局竟没有替市府争取权益、给予法律协助,他直呼「这是全桃园法律环境最糟糕的示范」。
副市长高安邦出面缓颊,提醒法务局往后若有局处单位需要法律咨询,应积极给予协助,市府也会持续督导改善。对此桃园果菜公司则回应,虽然一审官司赢了,但只要是诉讼就有翻盘的风险,且考量行政、人事等打官司的成本,为避免讼累才决议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