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航空城调整「7大补偿方案」 先建后迁延至2026年底

桃园航空城为台湾大规模都市开发计划,征收补偿方式历经多次调整。图为航空城计划工区。(蔡明亘摄)

桃园航空城为台湾大规模都市开发计划,征收补偿方式历经多次调整,征收户相当关注,11日在专案小组会议终于有调整结论,包括加发住家房屋补助、加发安置街廓重建协助金、加发配合加速开发奖励金、加发房租补助、安置住宅售价调降等,此外考量计划期程,先建后迁最后期程也延后至2026年12月。

依据行政院推动桃园航空城核心计划专案小组第24次委员会议,桃园市政府原提报机场园区及附近地区先建后迁完成时间,自2025年10月调整至2026年8月,考量民众选择配回安置土地重建工程,多以安置街廓土地点交后才规画住宅,宜将原规画1年6个月民众自建住宅期程调整为1年10个月,较符合理实际情形,故先建后迁完成时间决议调整至2026年12月。

针对征收户补偿方案和补助标准也有所调整,「加发住家房屋补助费」部分,为保障拆迁户居住权益,考量民众重建时营建物价波动,住家房屋补助费将以2025年为重建年,考量去年建物评点14.7元与征收当期2021年建物评点12.2元的变动幅度约20%,再加计工程会预估2024年至2025年一般建筑物价成长至少约3%,合计变动幅度约25%,新案较桃市府原提出的20%增加5%,提高补偿标准。

「加发安置街廓重建协助金」部分,原则以安置街廓的兴建房屋建造执照所载总楼地板面积,每建坪补助3万元,并参考安置分配单元的法定容积计算,以300万元为补助上限,新案桃市府所定二楼板完成期限,因考量营建能量,建议暂不列期程。

同时加发「配合加速开发奖励金」,为鼓励最后搬迁户尽快完成重建、入住安置住宅或搬迁至区外,政府订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者,发给配合加速开发奖励金,最迟2026年12月前,补助基准为建物补偿费(不含自动拆迁奖励金)x15%。

「房租补助费」因应整体作业期程调整,依调整后的全区地上物搬迁时程计算,自今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2月,加发房租补助费,补助对象为优先区及其他区第1阶段与第2阶段已完成搬迁对象。补助基准为合法建物加发58万元,非合法建物加发52万元,此案因时程展延4个月,故必须配合提高。

「安置住宅售价调整」,为照顾航空城安置与居住权益,安置住宅售价以成本价让售予居民,以土地专案价格以及建物实际发包费用计算,每坪售价约为20至22万元间,这次会议讨论考量安置需要,营建物调成本由政府负担,住宅每坪售价(不含车位)调降3万元为原则,且不设定移转年限。

同时,另考量安置住宅补助门槛一致性,参考以机场园区及附近地区售价调整后安置住宅130㎡以内房型为原则,后续为应民众及地方民代陈情,桃市府拟以补偿总额600万元为差额减收门槛,由政府负担50%,此案桃市府原提限定2房,依实际需求调整为2房或3房。

此外,具安置资格但未选配安置街廓或选购安置住宅者,若于区外自行兴建或购屋,仍应体现安置补助的公平性及一致性,就其重建事实发给适当补助。郑文灿也请请交通部与桃市府依原则研议,(一)自行于区外兴建房屋的协助金,至2026年12月止有兴建房屋事实,并于2026年6月前完成自动搬迁者,每一建坪补助3万元,上限金额以安置街廓基本单元建坪(约60坪)核算计180万元;(二)自行于区外购买房屋的协助金,具安置搬迁资格,至2026年12月止有购买房屋事实,并于2026年6月前完成自动搬迁者,每坪补助3万元,上限金额以安置住宅规划最大房型面积(约55坪)核算计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