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闺蜜乔性侵案 女子A走150万和解费买柏金包遭诉
女子A走闺蜜性侵和解金,还拿去买柏金包遭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41岁庄姓女子2020年底,与许姓闺蜜、陈姓男子一起到台中游玩,晚上投宿某旅馆,事后许女向庄表示遭陈趁机性侵,庄女假意协调,向陈要了150万元却私自侵吞,此外庄女还诓称自己投资股票神准独到,陆续向许女在内的3名被害人,诈得710万元,但说好的股利却无法支付,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诈欺、违反证交投资信托及顾问法和诈欺起诉庄女。
起诉指出,庄女去年12月与许女、陈男到台中旅游,事后庄听许女抱怨,指半夜时遭陈性侵,庄当时表示要替许女处理,陆续传了多次简讯给陈,内容包括「她深感受辱想自杀」、「你要怎么办?」,后又表示她有办法说服许,「我对她很有影响力,保证你不会被告」。
陈男相信后,汇了150万元庄,庄拿其中50万元购买柏金包,另100万则暗自侵吞,陈男后来联系许女表达关切,才惊觉庄女根本没拿半毛钱给许。
此外,庄女向友人表示自己有合格代操证照,分析股市眼光独道,包括许姓女子在内3人,2020年7月陆续汇款710万给庄,由她代操股票,但几个月过去,庄女并未如讲好的给予相对投资报酬,甚至百般推诿,3人一气之下也提出告诉。
庄女应讯时,辩称性侵和解费用还来不及给许,投资部分则全盘否认,指从未帮3人代操过,检方根据被害人提供的汇款单、聊天对话及证券公司交易明细,认定庄女涉嫌诈欺,依法将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