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罪无助维系家庭!吕秋远列10点神解析:提高损害赔偿较实际
司法院大法官今(29)日下午4点宣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违宪,即日起立即失效。律师吕秋远在脸书上对此发表感想,强调通奸罪对于「维系家庭根本没帮助」,但不代表废除后就可以外遇。
吕秋远在脸书上列出10点感想,指出其实刑法上的通奸罪判刑本来就很轻,「几乎没有被关的可能」,且易科罚金9万元还是缴给国家,真的没有意义。
他强调废除通奸罪不代表外遇无须负责任,「一旦外遇,不论程度严重与否,有没有性器官接合,其实配偶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通奸罪废除,不代表外遇是对的。」
吕秋远认为,现行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标准很低,司法院应该要检讨如何提高精神抚慰金的标准,以供法官参考。
吕秋远提到,通奸罪的存在其实对于维系家庭没有帮助,因为想上床的人压根不会在意这种不会被关的刑度,「但是告了以后,告到底,家庭应该就是走向离婚或冷暴力,放过对方,就是期待下一次的抓奸而已。」
「国家公权力无法帮忙维系家庭、婚姻与爱情」,因此吕秋远认为,当抓到对方外遇时,拿到高额的赔偿金才是实际面。最后,他强调废除通奸罪跟执政党没有关系,毕竟这不属于国安议题,「要相信司法独立,不是政党可以左右的」。
▲大法官解释通奸除罪化。(图/记者林敬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