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巷弄不同命 淹水补助双标 挨轰天龙法令
今年6月信义区忠孝东路松仁路口淹水,机车惨泡在水中。(本报资料照片)
受极端气候影响,易发生致灾豪雨,淹水灾情频传,北市议员戴锡钦质疑,水灾灾害补助要件为积淹水高度50公分。但北市近来淹水平均高度仅15至43公分,批评「天龙法令」不合时宜,且民众申请灾害补助标准不一「同巷弄不同命」。北市社会局回应,若有特殊情形,会依实际情况放宽认定。
戴锡钦表示,依「水灾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规定,核准灾害补助要件为「积淹水高度50公分+住家+实居」,但北市2018年至今有728件积淹水案,平均高度仅15至43公分;达50公分以上仅142件,有不少一楼为店家非住家,如何以「住家且实居」来申请?
以今年6月4日淹水案为例,戴锡钦质疑,6个地点竟有同排同栋建物,补助准驳两样情,同样都是富阳街,64号与68号准予补助,但62与66号却被驳回?甚至在忠孝东路4段553巷52弄,共13户申请补助,有9户核准、4户被驳回。
戴锡钦炮轰,市府总以淹水未达高度50公分为由驳回,一般人在淹水时,第一时间都在救灾,哪有时间拍照?难道要等水淹50公分后再救吗?
戴批评,「天龙法令」早不合时宜,市府应函请中央修法,整理近几年淹水高度纪录、补助情况,放宽核准对象并研议水灾认定弹性化。
社会局社会救助科长陈肯玉强调,民众申请补助时,区所同仁或里干事将现场勘查,如有特殊情形,会依实际情况放宽认定补助。
民政局也表示,不会要求民众拍摄淹水50公分的照片,将针对屋内家具、杂物等水痕拍照认定,协助申请补助。